变更名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企业申请登记(备案)委托书(原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1份)
5、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原件1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6、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字号查询证明(原件1份)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验原件)
8、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以上仅供参考,具体请查询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网站,可下载相关表格 注明:百度搜的
变更公司名称属于变更公司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工商行政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供下列文件: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作出的变更公司名称的决议或决定书;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文本;工商登记机关另外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经批复后换发新的公司营业执照。变更公司名称要在变更决议作出之日起 30天内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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