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西安工商(高新都市之门那里)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领照收取110元,还收取了公告费200元。
去西安工商(高新都市之门那里)变更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领照收取110元,还收取了公告费200元。
企业营业执照变更的费用是100元,另加10元的营业执照框,合计是110元,他们没有乱收。至于200元公告费他们是按《公司法》办理的。
公司开业公告是自愿的,减资,合并,分立,注销是必须要公告的。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三十九条公司合并、分立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登记,提交合并协议和合并、分立决议或者决定以及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合并、分立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必须报经批准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如果你符合“减资,合并,分立”这三个条件,那必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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