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股权转让可以找代办公司代为办理,公司需要协助提供材料完成变更工作。
法定代表人变更和股权转让需要公司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同时需要股权转让的股东去工商局面签股权转让协议。新旧法定代表人需要到场签署变更申请书。
公司需要提供给代办公司的资料:新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委托书、签字后的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
股权转让申报以下资料: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3、股东会决议。4、股权转让协议书。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股东是企业的需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需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8、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以及其他股东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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