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报声明公司注销公告广州工商办理注销;
2、办国税和地税的税务注销;
3、银行账户注销;
4、带上公司注销股东会决议、公司清算报告、公司公章、财务章、合同章及上述已注销的资料,到工商部门去办理注销
5、最后拿着工商部门出具的同意注销的文函去办理代码证注销。
办理营业执照注销很麻烦,你首先去工商部门领表,具体再咨询一下所需的资料及手续过程(大概过程就同上述几点),也许地方不同要求也不一样,咨询一下好点。
一、公司注销流程
第一步
注销公司国、地税登记证所需资料:
1.国地税正副本;
2.本年度汇算清缴报告;
3.注销报告;
4.填写税务注销表格(如果有未用完发票要先核销)。
第二步
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就是注销公司,成立清算小组); 3、公司原始档案; 4、到工商局领取表格。 (第一步和第二步可以同时办理) 第三步 登报公告(登报45日后再去注销公司)。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公司股东会决议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公告内容(**公司,准备注销请各债权债务人自见报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小组办理债权债务事宜)。 第四步 登报45日后,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所需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 2、税务注销证明文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 4、公司清算报告; 5、工商局领取的表格; 6、公司原始档案。 第五步 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注销证明文件; 2、代码证原件(正副本); 这样公司就注销了。 二、注销条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1]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注销公司依法依照如下步骤组织清算后,方能办理注销登记,公告终止公司。 1、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3、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清理公司债权和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4、清算组全面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其中: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6、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7、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甚至可能并非原创,如遇未经考证信息需持审慎态度。若有疑问,可联系本站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