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州市工商办理地址迁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发的《税务登记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纳税人因生产、经营场所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生产、经营地点变动前,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再向迁入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纳税人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时,应当提交注销税务登记申请、主管部门或董事会(职代会)的决定以及其他有关证明,同时向税务机关结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缴销发票、发票购买章和税务登记证件,经税务机关核准,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
二、该企业迁址后其营业执照中的企业名称没有改变的,办理税务登记时不改变其企业名称。
三、搬迁企业的库存货物,如在迁移前销售的,应向原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在迁移后销售的,则向迁移后的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变更地址分为跨区变更和不跨区变更地址:
第一、到公司准备迁入的区工商局办理同意迁入申请(前提就是你登记机关是区工商局,如果是省、市工商局就可以省略这步)
第二、凭同意迁入申请到原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转档手续(前提就是你登记机关是区工商局,如果是省、市工商局就可以省略这步)
第三、到工商局办理变更公司地址事宜(同上,如果是区工商局登记就到区工商局办理,如果在省、市工商局登记就直接到省、市工商局办理)
第四、办理变更代码证手续(工商登记机关相平行的质监局)
第五、办理税务变更登记事宜(这个比较烦,因为你跨区变更所以专管员一般会查帐,你要留心了,万一查出什么问题就是罚款哦)
不跨区变更就只办理三四五,跨区变更就办理一至五.
其中第三工商变资料如下: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及委托书
2、公司营业执照原件
3、公司股东会决议
4、公司章程修正案
5、新地址租房协议及产权证
6、查询公司原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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