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要变更注册资金,请问需要带什么东西,到什么地方如何办理,并且先后顺序是怎样的?
我公司要变更注册资金,请问需要带什么东西,到什么地方如何办理,并且先后顺序是怎样的?
您好,我们是深圳市办理执照注册的,异地的仅供参考
1、验资业务约定书(验资单位提供);
2、被审验单位基本情况表(验资单位提供);
3、股东会决议(增资单位提供);
4、资产负债表(增资单位及增资法人股东);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增资单位及增资法人股东);
6、原验资报告复印件(增资单位及增资法人股东);
7、增资内容:
固定资产—发票原件(增资法人单位帐页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实物—发票原件(增资法人单位帐页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货币—支票、现金、存入验资单位(银行出具进帐单)大额现金或对进帐单有疑义要作银行询证函;
8、新旧章程(复印件);
9、法人代表及新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10、法人股东为有限公司的也要有股东会决议;
11、总帐、明细帐复印件加盖公章(增资单位);
12、原验资报告。
若不清楚可随时咨询回答者手机
企业注册后注册资本可以变更吗?
企业注册后注册资本可以依法变更,依据如下:
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2、《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3、《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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