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d类人才认定条件如下:
1、西安d类人才认定包括个人条件和单位条件,其中个人条件为围绕“364”产业体系、“三区双创”及资本运作、上市辅导、自贸区管理、军民融合、旅游开发、教育医疗、文化创意、艺术创作等领域所需的创新型人才和紧缺型人才等。
2、西安市人社局制定印发《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和实用储备人才分类评价确认办法》,将原西安市D类人才调整为西安市地区优秀人才,西安市E类人才调整为西安市实用储备人才,并进一步扩大了人才分类评价确认范围。
申请认定D类人才还需具备以下条件:必须遵纪守法,忠于祖国,拥护党的领导,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具备不断创新的科学精神和注重团结协作的优良品质。必须是已在西安工作、与在西安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以及来西安自主创业的人员。
申请人在西安市人社局官网打印电子版《西安市D(E)类人才分类审定申请表》,按要求进行填写,并提供相关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审定申请。
受理认定与资格审查
市级委办局所属企、事业单位人员由其主管部门负责受理。区、县委办局所属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由其所在区、县主管部门认定;中、省驻西安单位,非公经济单位及创业人员由单位地址所在地或注册地所在区、县、开发区人社部门认定。
受理部门对申报信息进行审查和分类认证。材料(原件)不完整、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不一致或材料真实性无法证明的不予受理;材料真实、有效、完整以及相关附件材料与原件一致的予以受理,并退还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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