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企业股权转让需要办理什么手续,需要去工商部门办理什么手续????
如果是按《公司法》注册登记的非上市股份公司,工商部门只做原始股东的注册登记,一旦设立以后,不再办理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手续。如有股权转让,现在各地一般通行的做法,都有设立股权托管登记中心之类的机构,专门从事双非(非上市非公众)的股份公司的股权转让手续。
请问,北京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的工商执照怎么变更法人,都要走什么流程,需要提交什么材料,谢谢!
简单版本;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
3、股东决定、章程
4、变更申请表
5、指定委托书
6、公章
7、涉及到股权变更还需股权转让协议。
首先到工商局领取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法人登记信息表各一份,将你所要变更的内容填写,并出具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将新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带到工商局,然后再到国税、地税、质量局去。
复杂版本
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公司加盖公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决定)、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签署(应当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方式,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股份有限公司提交董事会决议或其他任免文件,董事会决议由公司董事签字。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其授权部门的书面决定(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或其他相关材料。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法定代表人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姓名涉及公司董事变动的,应按《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备案提交材料规范》同时提交相关备案材料,相同的材料不必重复提交。
注:法定代表人因自身更改姓名导致公司申请变更登记的,提交材料规范: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代表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变更下列事项的,还需要提交以下文件、证件:
变更法定代表人:根据章程规定作出的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作出的决定或董事会决议。
5、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法定代表人姓名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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