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注销公司案例分析,经济法-破产法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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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梦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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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破产法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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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一:X公司为一家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小型电子消费品的生产和销售,所有的经营活动以及财务处理都

(1)甲注册会计师不具备相应的计算机知识以及会计电算化审计经验,不应当接受委托,违反了专业胜任能力的原则。 (2)“a会计师事务所得知这种情况后,主动将审计x公司时发现的情况提供给b会计师事务所”违反了职业道德守则,未经被审计单位同意不得将被审计单位资料提供给后任注册会计师,违反了保密原则。 (3)“x公司承诺,如果报告满意,将另外支付审计费用”,这属于或有收费,违反了职业道德守则。 (4)乙注册会计师的妻子是客户财务总监,该种情形属于密切关系导致不利影响的情形,注册会计师应该被调离项目组。 (5)“乙注册会计师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有误,乙注册会计师已经得知了x公司存在种种的不合法的情况,仍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说明其没有保持应有关注,也没有保持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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