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个体座商或需要名称的个体摊商,应先办理名称预先登记。
1、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2、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3、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具体项目参见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印制的《北京市企业登记许可项目目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二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三步: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后,按照《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办理工商登记的费用包括设立登记注册费20元,依照规定下岗人员提交《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或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可免交登记费。
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的设立登记,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当场做出登记决定,并在5个工作日内核发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明。
商标注册所需资料1、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企业申请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如个人申请时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以及以该个人为负责人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2、商标图样(以在平常使用商标图形为准最佳);3、指定商标所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尼斯国际分类表》)4、标准格式的申请书。
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甚至可能并非原创,如遇未经考证信息需持审慎态度。若有疑问,可联系本站处理。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