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相关规定可知,公司股权变更的办理流程如下:
1、当事人到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当事人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后,整理公司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等资料,到工商局办理变更营业执照;
3、当事人还需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并携带公司变更通知书、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4、最后,当事人还需变更税务登记证和银行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 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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